----------------------------------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13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于上午发布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口腔综合治疗台等七个标项设备的的公开招标公告2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委托,就口腔综合治疗台等七个标项设备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0625-1821504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4 | 套 | 20 | 口腔常规检查治疗等 | 无 | 2 | 监护床 | 16 | 套 | 54.4 | 适用于重症病房用 |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3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1 | 套 | 23 | 口腔常规检查治疗等 |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4 | 血液透析机 | 23 | 台 | 322 | 用于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 |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5 | 吊塔 | 6 | 套 | 37 | 内镜室气电供给及医疗仪器集中承载的管理设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 无 | 6 | 内儿科病区病床 | 1 | 批 | 100 | 供住院患者卧床及陪护人员使用。 | 无 | 7 | 外科系统病床 | 1 | 批 | 90 | 临床用于病人护理、疗养、治疗等使用 | 无 |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3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 3.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汇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0625-18215048标书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10时00分 八.投标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10时00分 十.开标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投标保证金: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 | 1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4套 | 3848 | 2 | 监护床 | 16套 | 10048 | 3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1套 | 4048 | 4 | 血液透析机 | 23台 | 62048 | 5 | 吊塔 | 6套 | 6048 | 6 | 内儿科病区病床 | 1批 | 18048 | 7 | 外科系统病床 | 1批 | 17048 |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汇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 0625-18215048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 网上注册: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 5. 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ztb.huzhou.gov.cn/) 湖州市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协同工作平台(http://www.hzwszb.org.cn/)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0572-2150037 7.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人瑞路166号 联系人:吴火荣 联系电话:0572-3036214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汪飞君 联系电话:0571-85860235 传真:0571-85860230 E-Mail:xkfeifei@126.com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8室, 联系人:马菊美 联系电话:0571-85860232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登记表.doc 42K
来源:浙江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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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备 招标 项目 国际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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