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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福鼎市公共交通公司2018年新能源电动公[上午发布]交车及充电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月20日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鼎市公共交通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鼎市公共交通公司2018年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及充电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鼎市公共交通公司2018年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及充电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DJR-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芳玲 项目联系电话:151601318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鼎市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福鼎市流美路333号 联系方式:135095566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芳玲/0593-7825789 代理机构地址: 福鼎市御景园8栋11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招标公告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2月14日 08:30 至 2018年02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市御景园8栋1101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芳玲 项目联系电话:1516013188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鼎市支行,账号:13230101040003442,开户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2月14日 08:30 至 2018年02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0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市御景园8栋1101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0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市御景园8栋1101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供应商可对《谈判项目一览表》中的项目合同包报价,但不得拆包报价,并提供所有设备、材料、工具的采购和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投标时应按货物一览表中的项目序号报价,并列出各项目(含货物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和产地等)的每种货物及附件的单价、所需的数量及总价,以便于评审和比较。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品目号进行响应,合同包内不得选择性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次项目报价包括国家级和省级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金额。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申请办理该补助相关手续或协助采购人办理。 3. 本次采购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国家级补助由厂家自行申请和领取。省级补助由采购人申请和领取,但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待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到达采购人账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笔的款项支付给中标供应商;若在2018年3月31日前,国补地补政策调整,比2017年度政策补贴减少部分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所购车型须符合申领福建省补贴相关政策。 4.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一切税金(含车辆购置税)、设备的制造、技术资料费、包装、从中标供应商到采购人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安装、检验、所需零配件、安装材料、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费、保修运行维护费、售后服务费(包含整车及相关配置的质保期)及其他一切关联费用,中标供应商需协助办理车辆免征购置税、上牌等相关手续。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5. 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投货物的规格应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6. 投标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协议。 8. 合同包1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司中标将回收旧车残值计687019.6元。 购买时间 | 品名 | 2012-05-31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6926 | 2012-05-31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6918 | 2012-05-31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6819 | 2012-05-31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6966 | 2012-05-31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6867 | 2012-05-31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6879 | 2012-05-31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8929 | 2012-09-30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8810(专项支出) | 2012-09-30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8820(专项支出) | 2012-09-30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8852 | 2012-05-31 | 江苏友谊双门闽JY6895 | 2013-06-30 | 苏州金龙闽JY9765(专项支出) | 2013-06-30 | 苏州金龙闽JY9758(专项支出) | 2013-06-30 | 苏州金龙闽JY9767(专项支出)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最高单价 (万元/辆) | 数量(辆) | 最高总价 (万元) | 主要服务要求 | 1 | 1-1 | 新能源电动公交车(8.5M) | 66.669(含国补及省补) | 45 | 3000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2 | 2-1 | 240kW户外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 | 12.71 | 2台 | 25.42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2-2 | 120kW户外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 | 6.35 | 14台 | 88.90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2-3 | 12.5KW充电模块 | 0.68 | 13个 | 8.84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交货期: 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5号的文件精神,双方签订合同后,在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安装调试、上牌、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合同包2充电桩作为车辆的配套设备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由中标供应商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于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安装、试运行及验收。 备注:合同包2作为合同包1的配套设备,若合同包1流标,合同包2也将作流标处理。 |
来源:福建福建省福鼎市公共交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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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友谊 江苏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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