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西宁市经营管理站(2018)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月22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经营管理站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宁市经营管理站委托,拟对西宁市经营管理站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