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23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于上午发布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月23日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二次) 项目编号:SCZDZB-2017096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7549628—2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青白江区青江南路87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28-836009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女士,028-8754962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利通时代晶座1栋(原17栋)151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2个包: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01 | 01-01 | 肺功能测定仪 | 1 | 72.00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01-02 | 内镜清洗工作站 | 1 | 8.90 | | 02 | 02-01 | 麻醉机 | 1 | 26.50 | | 合计 | | 107.40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F(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dggzy.com/),进入采购项目公告,点击“马上报名”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网站右上方点击“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再用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等操作)。2、在报名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附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未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系统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报名资格不能转让。(2)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供应商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栏目中点击“操作指南” →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F(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01-02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限医疗设备,如适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明文规定取消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2投标产品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限医疗设备,如适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明文规定取消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3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需要提供授权的进口产品有:肺功能测定仪) 2.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7.40万元。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环保政府采购;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来源: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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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医疗 凤凰 四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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