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24日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于下午发布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审咨询、节能评估咨询、可研编制等入围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审咨询、节能评估咨询、可研编制等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审咨询、节能评估咨询、可研编制等入围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JLBW-20180224(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443100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地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 0431-821586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1314431001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W-20180224(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审咨询、节能评估咨询、可研编制等入围招标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KGCGZX2018-003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受采购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审咨询、节能评估咨询、可研编制等入围招标项目; 2.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3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4招标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出具评估报告;对项目初步设计出具审查意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出具评估报告等(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3 拟派项目组技术成员数量不得少于十人(含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信誉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431-82158674 监 督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张平 联系电话:0431-8215863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14431001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3. 拟派项目组技术成员数量不得少于十人(含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5.信誉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0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来源:吉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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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长春 资格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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