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彭渡村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投标单位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彭渡村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209-09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1830035) 3、预算编号:12-18-z8352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为彭渡村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服务采购。(2)本项目共分二个独立包件,投标单位可任选包件进行投标;包件一:彭渡三组~十九组,预算金额:7020000元;包件二:彭渡一组~三组,预算金额3000000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02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格,否则作为非实质性响应。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1002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002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2-0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06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3)投标单位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2-09 17:00:00至2018-03-06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8年02月11日至0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3-0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3-0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闵行区七莘路646号A座305室 2、开标地点:闵行区七莘路646号A座3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的第五个工作日。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七莘路646号A座305室。5、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松公路1705号 | 地址:闵行区七莘路646号A座305室 | | | 邮编:201111 | 邮编:201199 | | | 联系人:董春燕 | 联系人:章佳 | | | 电话:64090495 | 电话:54299661 | | | 传真:64090495 | 传真:58304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