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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2月27日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NO3合同段:K6+200-K20+037.625)工程监理(项目编号:GXJLRZ5G2018003)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NO3合同段:K6+200-K20+037.625)工程监理(项目编号:GXJLRZ5G201800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JLRZ5G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天惠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381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 联系方式:韦启尊0775-48613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党天惠0775-423815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NO3合同段:K6+200-K20+037.625)工程监理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发改工交[2007]692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覃塘城区至贵港(台湾)产业园(港口)城区道路)(NO3合同段:K6+200-K20+037.625)工程监理 1.2项目编号:GXJLRZ5G2018003 1.3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 1.4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合同段路线全长13.838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人民币总投资2.29亿,(最终以经评审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准)。 1.6监理服务费招标上限控制价:叁佰零捌万元整(¥3080000.00元)。 1.7 监理服务期:730天。 1.8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1.9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 2.0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3具备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甲级专业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4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3.2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28 日至2018年3 月6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报名。 联系人: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3.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3.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3.5文件领取: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6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由报名人持:(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壹份,注明原件的提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4)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8年3月16日 9 时 00 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公开开标。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5.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5.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5.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5.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5.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5.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5.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5.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5.2.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交易保证金退还即由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办理退保手续,开标时,各投标人统一送交退付保证金材料(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提交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待交易中心收到我公司提交投标人的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6.质疑与投诉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gg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网上发布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贵港市覃塘区交通局:0775-4861539 贵港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9号 邮 编:5373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韦启尊 联 系 人:党天惠 电 话:0775-4861375 电 话:0775-4238158 传 真:0775-4238198 招 标 人: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2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2.3具备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甲级专业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4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8:00 至 2018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报名人持:(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壹份,注明原件的提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4)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来源: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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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贵港 广西 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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