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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东省民政厅机关2018-2020年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商资格项目(项目编号:0835-180Z23300311)公开招标公告3月1日
广东省民政厅机关2018-2020年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商资格项目(项目编号:0835-180Z2330031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民政厅的委托,对广东省民政厅机关2018-2020年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商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2330031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民政厅机关2018-2020年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商资格项目项目预算:人民币444万元(服务期:三年,每年148万元)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资格: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具有城市营运资质的客运法人企业,持有国家有关机关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必须是县际(含)客运包车以上,经营范围含广州市包车客运业务; (三)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于2018年3月2日起至2018年3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3月2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3月2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3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开标大厅。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止。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温先生、黄先生 | | 采购人:广东省民政厅 | 电话:020-87258495-205 | | 电话:/ | 传真:020-87284598 |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 联系地址:/ 邮编:/ | 邮编:510075 | |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3-1
来源:广东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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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租赁 中标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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