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环境保护局柴油车路检设备及执法定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环境保护局柴油车路检设备及执法定位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8061 三、采购需求:采购品目代码:A14 采购品目名称:其他货物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2个包。 包号 | 项目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柴油车路检 设备 | 1、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有效证件 (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且经营范围符合对应各包招标内容;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 7.193万元 | 2 | 执法定位 系统 | 12.47万元 |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2日至 2018年3月8日0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三楼309室) 3、方式:(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双面),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2)现场领取。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高苑路东首)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高苑路东首)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2号 联 系 人:吕主任 联系方式:0533-6951182 2.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 址: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三楼309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电子邮箱:zbgjzb@126.com 注:需求报告见附件。 发 布 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