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委托,对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服装及床上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一、 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228N72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服装及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子包1人民币壹仟零佰柒拾陆万元(¥1076万元)
子包2人民币贰拾壹万元(¥21万元),
子包3人民币叁拾叁万元(¥33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所有子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子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4.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于2018年3月6日起至2017年3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09时30分。
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7年3月27日09时00分至9时30分)。
八、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09时30分。
九、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