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永盛一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周村区永盛一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CGK-2018033 三、采购项目分标段情况: 项目名称 | 标段 | 招标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淄博市周村区永盛一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 一 | 永盛一村南北中心路以西至机耕路,南至通济街,北至青年路,共141户,外运垃圾约36300 m³(以实际清运量为准)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 941700.00 | 二 | 永盛一村南北中心路以东至永安南路,南至通济街(含通济街以南),北至青年路,共126户,外运垃圾约28312 m³(以实际清运量为准) | 742488.00 |
注: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报价,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对上述项目报名二个标段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明确注明优选中标标段顺序,承诺在本项目中如在二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只可就投标报价表中注明的优选中标标段顺序进行中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第三的供应商依次递补。对上述项目报名二个标段的供应商未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注明优选中标标段顺序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8年3月9日 08时 00分至 2018年3月15日17 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511B 3.方式: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售价: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邮递费。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3月29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1007)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29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1007)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周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0533-786759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511B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0533-2863998 发 布 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