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08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于下午发布临床科研单病种数据库病例收集与科研随访系统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3月8日
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RWZB[GK]2018008、临床科研单病种数据库病例收集与科研随访系统等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0]RWZB[GK]2018008
2、项目名称:临床科研单病种数据库病例收集与科研随访系统等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1-1 | 临床专科病例收集与科研随访系统(临床科研单病种数据库) | 否 | 1(项) | 147750 |
| 147750 | 2955 | | 2 | | 2-1 | 荧光原位杂交分析(FISH)系统 | 否 | 1(项) | 182225 |
| 182225 | 3644 | | 3 | | 3-1 | 急诊预检分诊系统及急诊护理(抢救)管理系统 | 否 | 1(项) | 591000 |
| 591000 | 11820 | | 4 | | 4-1 | 医疗信息系统接口及维护服务项目 | 否 | 1(项) | 197000 |
| 197000 | 3940 | | 5 | | 5-1 | 电子病历系统接口及维护服务项目 | 否 | 1(项) | 147750 |
| 147750 | 2955 | | 6 | | 6-1 | 出生缺陷风险咨询工作站及配套硬件 | 否 | 1(项) | 118200 |
| 118200 | 2364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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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2|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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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3|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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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4|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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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5|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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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6|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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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3-08 11:1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3-23 11:1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9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3-29 14:30,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人姓名:刘达莎 联系电话:0595-2279425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项目联系人:林惠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8-03-08
来源:福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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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备 项目 福建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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