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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17日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于上午发布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绿化管养项目及西城中部片区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17日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绿化管养项目及西城中部片区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绿化管养项目及西城中部片区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DYQCG2017-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5466081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108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546608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17166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06室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4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华泰金融中心A座1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六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东营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已经经过资格预审,采用的有限数量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才能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见附件
来源: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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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东营 招标 道路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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