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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凤翔县中医医院院区绿(下午公告)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17日
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凤翔县中医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凤翔县中医医院院区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中医医院院区绿化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FXXCG2018-05号 三、采购人名称:凤翔县中医医院 地址:凤翔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凤翔县秦凤路47号 联系方式:0917-721788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凤翔县中医医院院区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预算:29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出具);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10万元以上类似园林绿化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原件为准); (6)由投标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报名时只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1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领取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 九、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 2、谈判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 3、谈判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6日
来源:陕西凤翔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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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凤翔县 竞争性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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