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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19日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19日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22]JK[GK]20170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18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溪尾路58号 联系方式:林建根0591-264648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芬0591-873188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3#楼19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2700000 | 54000 | | 2 | | 1700000 | 34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注: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规定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 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 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包:2明细 描述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注: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规定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 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 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9日 14:00 至 2018年04月03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3#楼1907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
来源:福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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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福建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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