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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19日宁安市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道连接线PPP项目(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连接线)土地预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3月1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安市2018年国省道连接线PPP项目(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连接线)土地预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宁安市2018年国省道连接线PPP项目(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连接线)土地预审服务 项目编号:NAC[2018]0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453255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安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189453255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陶玉婷 代理机构地址: 0453-883188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安市2018年国省道连接线PPP项目(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 连接线)土地预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AC[2018]0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2018年国省道连接线PPP项目(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连接线)土地预审服务已由政府采购计划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宁安市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宁安市2018年国省道连接线PPP项目(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连接线)土地预审服务 2.2建设地点: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连接线(规划十五街):起点与省道(S316)海山公路平交,终点位于国道鹤大公路(G201)K532+800处,与拟建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顺接;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起点鹤大公路(G201)K532+800公里处,项目终点位于三合村南侧,与已建宁古塔大道顺接。 2.3建设规模: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连接线(规划十五街):路线全长3.460km,路基宽度(K0+000-K0+681)19米,(K0+681~K3+460)40米;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出口连接线:路线全长3.389km,路基宽度50米。 2.4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到相关国土资源部门 2.6招标范围:土地预审服务,包含:1、预审:2、踏查:3、地灾、压矿:4、土地复垦:5、规划调整:6、农田补划:7、节地评价: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同时需要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登记。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须具备土地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要求查询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3.6近三年(2015年2月~2018年2月)内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 3.7没有被列入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单位公章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一套,到招标人处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 2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宁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945325557),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 2018年3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一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如四证合一提供四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职称证、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外省企业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备案材料诚信承诺函类似业绩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页截图页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入库截图及网上登记截图 以上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一楼)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递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企业,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招标文件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黑龙江省政府采购(http://www.hlj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jiantong.com/)上发布。 8.其他要求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投标人报名登记的组织机构人员和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 地 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邮 编:157000 邮 编: 157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陶玉婷 电 话:18945325557 电 话: 0453-8831888 2018年3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同时需要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登记。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须具备土地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要求查询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3.6近三年(2015年2月~2018年2月)内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3.7没有被列入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3.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单位公章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一套,到招标人处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 2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宁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945325557),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一楼)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计划文件批准
来源:黑龙江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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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宁安 预审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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