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7年高教实(3月)力提升专项——生物技术与分析测试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2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高教实力提升专项——生物技术与分析测试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海民族大学委托,拟对2017年高教实力提升专项——生物技术与分析测试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