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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20日莒南县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莒南县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公告3月20日
莒南县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莒南县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二、采项计划编号:2018-执-296,项目编号:SDYZCG-2018-02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名称 | 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莒南县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要求;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 100万元 |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21日9时00分至2018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3、方式:请访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并网上报名;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单独递交查验,在封面注明“XXX项目报名材料” 字样,资料不齐全的不接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网上报名回执单。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10日09时00分至2018年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 时间:2018年4月10日09时30分 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莒南县人民法院 地址:临沂市莒南县人民居 联系电话:0539-7212192 2、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阳光城10楼 联系人:陈晔辉,联系电话:0539-8099095/18953978557
来源:山东莒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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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资格 山东 莒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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