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21日五华县岐岭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3月21日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五华县岐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五华县岐岭、潭下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1803-405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岐岭、潭下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95,1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监理服务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2018年1、2、3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省内企业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前往现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原件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2018年1、2、3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经中介机构审查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省内企业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函有效期以检察机关出具时间为准(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3月21日 至 2018年03月2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3 月 21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女士 | 联系电话:0753-219919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先生 | 联系电话:0753-480498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
| (三)采购人:五华县岐岭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桥背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1日 ??
来源:广东五华县岐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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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建筑 广州 资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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