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02-201803-02361009-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85,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医疗设备一批;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所投手术用头架为进口产品且不是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出具的代理证或销售许可证明文件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明确规定通过二维码辨别真伪的除外);
6.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3月22日 至 2018年03月2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2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3 月 22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5427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黄梅秀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35号
联系人:古浚达 联系电话:0753-2354273
传真:0753-2354273 邮编:514011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