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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23日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23日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及供货期要求 1、项目名称: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ZC530921201800017 3、采购内容:压缩式垃圾车采购(详细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价:680万元;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 6、交货地点:凤庆县城; 7、付款方式:以具体合同签订为准。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特种车辆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含有特种车辆生产或经营的项目) 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制造厂家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所投报型号的产品必须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 6.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且具有质量检验证明材料; 7.如果前来投标的企业是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制造厂家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经销商参与;一个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投厂家或经销商需在临沧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报名等相关要求 1、公告期:2018年3月22 日至2018年4月11 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2、报名要求: 2.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22 日9:00时至2018年3月28日17: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2.3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凭网上报名成功回执于2018年3月22 日至2018年3月28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服务厅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特种车辆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如法人出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所投厂家或经销商需在临沧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点及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者均成功报名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 12 日下午15:00时。 2、金额: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3、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 5、开户银行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114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注: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2 日15: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递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cggz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且供应商须对投标文件(电子、纸质、光盘)的一致性负责。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 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七、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获取最新信息。 八、各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刚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108837008 联系电话:15087045346
来源:云南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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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电子 招标 生产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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