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民和县2017年林业新技术推广中药材黄芪标准化种植示范[中午公告]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26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民和县2017年林业新技术推广中药材黄芪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局委托,拟对民和县2017年林业新技术推广中药材黄芪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526409 |
该采购信息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