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下午发布)关于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高速公路大庆路段路面灌缝劳务用工采购变更通知3月28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高速公路大庆路段路面灌缝劳务用工采购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70226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采购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 DZC20180226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高速公路大庆路段路面灌缝劳务用工采购项目变更通知如下: 一、原竞争性公告及谈判文件中 “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变更为“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 二、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文件评审中的必要性条款:“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高速公路大庆路段路面灌缝劳务用工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变更为“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高速公路大庆路段路面灌缝劳务用工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三、报名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2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3月22日时17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3月26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五、其他未变更事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9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