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贵德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2018)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28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贵德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贵德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贵德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委托,拟对贵德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贵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53361 |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谈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