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29日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于上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XCG2018F051/FW(7)2018002GNN)公开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兴红、周剑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158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倪文娇18778993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兴红、周剑0771-281586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2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采购 2、项目编号:QXCG2018F051/FW(7)2018002GNN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供应商)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投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审批,现对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采购 2、项目编号:QXCG2018F051/FW(7)2018002GNN 二、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因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3家单位为园区和园区内企业提供环保管家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两年 3、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4、中标单位数量:3名 5、采购预算:以青秀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预算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五、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 到 2018年4月4日 六、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8日9时至2018年4月4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供应商)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投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账号:8000947765666617306157 开户银行: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18年 4月25日 9: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4月25日9: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倪文娇 电 话:18778993155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211室 联系人:吴兴红、周剑 电 话:0771-2815867 传 真:0771-2815867 | 监督单位: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1-5826232 |
2018年3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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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南宁市 广西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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