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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人民政[上午发布]府-保亭县南林乡东方村委会南通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30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人民政府委托,对保亭县南林乡东方村委会南通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1. 项目编号:HNZH2018-024 2. 项目概况: 2.1、谈判项目:保亭县南林乡东方村委会南通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保亭县南林乡东方村委会南通村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分为三部分:(1)土建工程:包括10t格栅井、10t垂直流人工湿地工程、15t格栅井、15t垂直流人工湿地工程、宣传栏工程 1套等;(2)安装工程:包括10t格栅井、10t垂直流人工湿地工程、15t格栅井、15t垂直流人工湿地工程等;(3)管网工程:包含1A路污水管道工程、4破路修复工程 450m2、玻璃钢化粪池 8座等。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概算)。 2.6、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1181018.51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3.4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8年3月28日2018年3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金濂路正业广场正业阁2单元1908室。 4.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受托人持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购买谈判文件。 4.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 5. 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和地点 5.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9: 00 (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3号开标室。 5.3、谈判时间:2018年4月3日 9: 00 (北京时间)。 5.4、谈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3号开标室。 5.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6. 其他 采购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 联系人:符先生 电 话:13876218800 代理机构: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春莲 联系电话:15108900580 地 址:海口市金濓路正业广场正业阁2单元1908室
来源: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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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工程 项目 竞争性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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