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31日贺州市路灯管理处于上午发布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8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项目采购编号:HZZFCG2018—F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路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8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8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 项目编号:HZZFCG2018—F—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贺州市将军山新华巷1号 联系方式:李德健0774-52735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郭茜0774-513782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8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 项目采购编号:HZZFCG2018—F—39 项目地点:贺州市 采购范围:贺州市市区道路路灯维修工程的特点为“子项数量无法估量,实施地点散,构成金额小”,且资金根据各子项项目具体实施工期拨付,为加快项目推进保证项目质量,招录2家具有相应路灯维修工程所需施工资质的单位对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8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工程进行年度维修服务,具体内容为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的市区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安装、拆除、维修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多表现为路灯线路修复、路灯架空线埋地、路灯开关箱安装以及其他与路灯相关的零星工程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工作服务期: (1)总服务期限: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 (2)子项服务期限:每自发包人发出《项目工程通知书》(应急工程有可能采用电话通知)之时起按该《项目工程通知书》(通知事项)上载明工期时长内完成项目工程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服务费价格模式进行采购,合同价款结算为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现场签证单、工程施工期间贺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和相关的配套文件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结算总价(按照简易计税法结算)的95%,若项目工程按规定需要送审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或审计)的,则以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或审计)的工程造价的95%结算。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业绩要求:无要求。3.3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2)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查询结果为无犯罪行贿记录)。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5其他要求:本项目含有较多应急工程,为满足应急需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贺州市注册或其在贺州市设立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分支机构《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注册地须为贺州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30日 17:08 至 2018年04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地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8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已由贺州市财政局以贺财预2018【6】号下达预算内资金,采购人为贺州市路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8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服务单位入库招录 项目采购编号:HZZFCG2018—F—39 项目地点:贺州市 采购范围:贺州市市区道路路灯维修工程的特点为“子项数量无法估量,实施地点散,构成金额小”,且资金根据各子项项目具体实施工期拨付,为加快项目推进保证项目质量,招录2家具有相应路灯维修工程所需施工资质的单位对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8年度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市区道路路灯维修工程进行年度维修服务,具体内容为单项估算投资10万元以下的市区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安装、拆除、维修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多表现为路灯线路修复、路灯架空线埋地、路灯开关箱安装以及其他与路灯相关的零星工程等。 工作服务期: (1)总服务期限: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 (2)子项服务期限:每自发包人发出《项目工程通知书》(应急工程有可能采用电话通知)之时起按该《项目工程通知书》(通知事项)上载明工期时长内完成项目工程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服务费价格模式进行采购,合同价款结算为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现场签证单、工程施工期间贺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和相关的配套文件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结算总价(按照简易计税法结算)的95%,若项目工程按规定需要送审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或审计)的,则以贺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或审计)的工程造价的95%结算。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查询结果为无犯罪行贿记录)。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5其他要求:本项目含有较多应急工程,为满足应急需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贺州市注册或其在贺州市设立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分支机构《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注册地须为贺州市)。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4.1报名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8年3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实行现场刷卡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5.2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2.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媒介一致)且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外)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采购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投标(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贺州市财政局3楼) 联系电话:0774-5135553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路灯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将军山新华巷1号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李德健 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传真:0774-5273537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8年3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潜在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采购项目名称) 的投标报名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专职投标员诚信卡卡号: 潜在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潜在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潜在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
来源:广西贺州市路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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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广西 道路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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