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2018]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评审咨询定点单位采购变更通知3月31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343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经采购单位申请,DZC20180343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评审咨询定点单位采购项目变更通知如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必要时可进行网上核实,供应商须配合提供查询账号、密码等信息。(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变更为: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二、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0时0分截止。 磋商时间通知:2018年4月16日10时(10时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磋商无效)。 三、其它事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通知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30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