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同仁县县委办公室(2018)购置办公车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3月31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同仁县县委办公室购置办公车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同仁县县委办公室委托,拟对同仁县县委办公室购置办公车辆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部门:同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3-8722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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