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03日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于下午发布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渗沥液应急处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4月3日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渗沥液应急处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渗沥液应急处理服务 项目编号:BJJF-2018-3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614568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西庞村 联系方式:刘工 614568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虹 王聪 010-671601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四、项目名称: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渗沥液应急处理服务 五、采购需求: 1、对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渗沥液进行处理,由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自行配备处理设施完成处理服务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服务期限:二年,自中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出水水质合格之日起算。 3、渗沥液处理量(出水量): 108000立方米。 4、服务标准:渗沥液处理后应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一中的B排放限值。 注:本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包括管路、电缆、给排水等所有处理系统所用到的设施都由投标人提供,费用也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按照处理后达标的出水量付费。 投标人须对整项进行投标。 六、采购用途:社会公共服务。 七、简要技术要求:自行配备处理设施对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渗沥液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一中的B排放限值,正常运营天数每年不少于300天。浓缩液采用回灌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自2018年4月起的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6、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810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时需携带: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近半年任一个月增值税缴税证明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鑫浩投资中心一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十、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否。 十一、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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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顺义区 项目 招标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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