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第四医院针纺织品[四月]采购项目变更通知4月4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第四医院针纺织品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330项目各供应商: 现对DZC20180330大庆市第四医院针纺织品采购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如下: 1、本项目预算变更为:699,66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谈判无效。 2、报名时间变更为:至2018年4月10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4月10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公告中谈判保证金变更为:7,000.00元。 4、竞争谈判文件中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及第三部分基本文件评审中谈判保证金变更为:7,000.00元。 5、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4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