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 0835-180ZB83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17000.00元
四、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恒温恒湿精密空调 | 制冷量:6.0KW 管道式风量:1500m³/H | 台 | 2 | 见附表1 |
2 | 恒温恒湿精密空调 | 制冷量:12.5KW 管道式风量:2700m³/H | 台 | 2 |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供应商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4月04日起至2018年04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打印盖章,一式两份。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8日15时00 分(注:2018年 04月18日15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九、磋商时间:2018年04月18日15时 00 分。
十、磋商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十一、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d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罗工 | 采购人: |
电话:0752-2396092 | 电话: |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 联系地址: |
收 款 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瑞和支行 | |
帐号:4400 1718 1360 5300 4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