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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0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于上午发布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石景山区鲁谷社区河道养护项目—巡查人员经费公开招标公告4月5日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景山区鲁谷社区河道养护项目—巡查人员经费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鲁谷社区河道养护项目—巡查人员经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鎏 项目联系电话:186011115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8号 联系方式:汤建华,686228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鎏,186011115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石景山区鲁谷社区河道养护项目—巡查人员经费 招标公告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石景山区鲁谷社区河道养护项目—巡查人员经费 2.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 3.预算金额:18万元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5.服务期:1年 6.服务内容:人民渠、永定河的巡查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二、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2.招标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8号 3.招标人联系人:汤建华,68622895 三、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6室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鎏,18601111516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河道巡查的类似项目业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 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 当天查询提供); 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4月08日09时00分至2018年04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6室; 3.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6室;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6室; 七、现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现场核验;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鎏 联系人电话:18601111516 传真:010-68547731 九、注意事项:本工程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十、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河道巡查的类似项目业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来源: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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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石景山区 招标 资格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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