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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10日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静安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污染源普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10日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污染源普查项目 项目编号:18306501/SHXM-00-20180409-11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胤翀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副楼3楼 联系方式:邵鹏330942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胤翀62791919×13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依据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要求,负责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污染源普查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宣传培训、组织实施、质量控制等工作的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独立资格; (b)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能力和人员;(c)近三年(从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1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d)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16:00 至 2018年04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系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在线招投标项目,具体请至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查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来源:上海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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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静安区 招标 政府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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