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0日邹城市林业局于上午发布邹城市林业局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承包防控公开招标公告4月10日
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邹城市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邹城市林业局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承包防控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邹城市林业局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承包防控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CCG2018-0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正猛 项目联系电话:0537-3264830 150537050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邹城市林业局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 联系方式:张正猛0537-3264830 150537050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婷婷17562051890 代理机构地址: 邹城市新汽车站东门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邹城市林业局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承包防控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招标人将辖区内23万亩林木(主要包括主干道两侧林网及片林等划定区域,以邹城市林业局提供的作业图和坐标为准)的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全权承包给中标人全面综合监测、防控,防控对象主要包括美国白蛾、杨树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承包防控服务期:2018年5月上旬至2018年10月下旬;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4.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2.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4.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4.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企业或航空公司,且具有飞防能力(以营业执照或国家民航总局核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为准,经营范围须含有农林业服务项目);4.3.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飞机数量:2架及以上,载药量600公斤及以上的直升飞机(以适航证原件、国籍登记证原件、电台执照原件为准,“三证”缺一不可),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设备必须符合超低容量喷雾要求。4.3.3投标公司自有重型罐式喷药车2辆及以上;4.3.4投标人所使用药品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农药质量标准);4.3.5监测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地面监测、地面防控能力;中标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承包区域内建立不低于20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并有长期固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测。要采取先进的设备、先进的技术手段,投入监测仪器不少于20台对承包区域内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进行综合防治。4.3.6投标人拥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林保或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4.3.7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投标单位要求无重大飞行安全事故,在农林作业过程中无次生灾害产生,以国内媒体及相关部门报道为参考。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4.4.1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企业或航空公司;4.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4.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4.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5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4.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7:53 至 2018年05月03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4.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2.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4.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企业或航空公司,且具有飞防能力(以营业执照或国家民航总局核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为准,经营范围须含有农林业服务项目); 4.3.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飞机数量:2架及以上,载药量600公斤及以上的直升飞机(以适航证原件、国籍登记证原件、电台执照原件为准,“三证”缺一不可),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设备必须符合超低容量喷雾要求。 4.3.3投标公司自有重型罐式喷药车2辆及以上; 4.3.4投标人所使用药品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农药质量标准); 4.3.5监测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地面监测、地面防控能力;中标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承包区域内建立不低于20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并有长期固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测。要采取先进的设备、先进的技术手段,投入监测仪器不少于20台对承包区域内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进行综合防治。 4.3.6投标人拥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林保或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4.3.7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投标单位要求无重大飞行安全事故,在农林作业过程中无次生灾害产生,以国内媒体及相关部门报道为参考。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4.4.1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企业或航空公司; 4.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4.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4.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5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来源:山东邹城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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