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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10日梅河口市中医院于下午发布梅河口市中医院关于部门采购温热电针综合治疗仪等76项康复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10日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梅河口市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中医院关于部门采购温热电针综合治疗仪等76项康复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医院关于部门采购温热电针综合治疗仪等76项康复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X[20180402]-00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5-48997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0435-4899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1312580065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6.34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材料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梅河口市站前广场百信宾馆1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20180402]-0097 1.1 招标条件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梅河口市中医院的委托,对梅河口市中医院关于部门采购温热电针综合治疗仪等76项康复设备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2 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中医院关于部门采购温热电针综合治疗仪等76项康复设备项目 1.2.2 招标编号:X[20180402]-0097 1.2.3 采购内容:温热电针综合治疗仪、智能疼痛治疗仪、电针治疗仪等(详见清单) 1.2.4 交货地点:梅河口市中医院 1.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1.2.6 采购预算:566.3439万元 1.2.7 资金来源:自筹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1.3.2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或以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括:编码6821、6823、6825、6826、6854); 1.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1.3.4 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完成过政府采购项目业绩,并和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合格业绩一项; 1.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经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投标报名需要携带以下所述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4.1.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3 第二类或以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括:编码6821、6823、6825、6826、6854)(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4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完成过政府采购项目业绩,并和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合格业绩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5 提供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6 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2017年以后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此证明。 1.4.1.7具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9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10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4.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六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4.2.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站前广场百信宾馆15楼会议室。 1.5.2 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站前广场百信宾馆15楼会议室。 1.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35-48997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六楼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1312580065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来源:吉林梅河口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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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吉林 设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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