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大气污染防治专业仪器设备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委托,现对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采购大气污染防治专业仪器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采购大气污染防治专业仪器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ZCZFCGTP-201800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采购大气污染防治专业仪器设备 |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备注: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6.342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6日,08:00?11:30 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淄区晏婴路石化大厦7楼招标部) 3.方式: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到场的)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淄区晏婴路石化大厦7楼开标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淄区晏婴路石化大厦7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 地 址: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7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1785335608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石化大厦7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3-7966888 邮箱:sdmeilongZBB@163.com 发布人: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 4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