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编号:丹中农立[2018]0109号-1)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上安村南约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委托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对南海区丹灶镇上安村南约股份合作经济社淀边西(地块四号地)租赁竞投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合格的竞投人前来报价。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名称:南海区丹灶镇上安村南约股份合作经济社淀边西(地块四号地)租赁竞投项目
2.中心编号:丹中农立[2018]0109号-1
3.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用地面积 | 交易底价 |
淀边西(地块四号地)租赁竞投 | 1 | 宗 | 3.6762亩 (折合2450.8平方米) | 宗地租金:人民币150000元/亩/年(不含税);【折合人民币551430元/年(不含税)】 |
注:竞投人竞投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其竞投报价无效。
4.标的物基本情况:
4.1资产名称:淀边西(地块四号地)。
4.2资产面积:占地面积3.6762亩(租金按该面积计算)。
4.3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上安村南约股份合作经济社“淀边西”地段。
4.4租赁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集用(2015)第0500951号,地号:440605005021JB02651;相关经营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4.5出租的起止期限:从2018年6月1日至2058年5月31日止,共40年。
4.6租金递增情况:每5年为一个周期,租金在上个周期的基础上递增10%。【其中第一周期为4年零7个月(这7个月的租金按竞得价除以12个月再乘以7个月),由2018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7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实行先预付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付清2018年的租金;日后的租金于每年12月25日前交清次年全年租金(遇节假日可顺延)。
4.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
4.9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与2019年全年租金一致。
4.10竞价方式:暗标。
4.11租赁土地用途:商服用地。租赁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4.12认地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500000元/亩(不参与竞价),签订本合同时须一次性付清。
4.13社区服务费:20元/平方米(不参与竞价),签订本合同时须一次性付清。
4.14建设期保证金:50000元(不参与竞价),签订本合同时须一次性付清。
4.15其他要求:
(1)所需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其中土地使用税现时地税收取2.5元/年/平方米,日后税费有增减的按税所规定金额为准,该费用由竞得人缴交。在竞得人未缴交的情况下,出租方可代为缴交,出租方代缴交后按实缴金额向竞得人追偿。)
(2)宗地按现状交付,若土地需要进行“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迅、通排水、平整土地)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协助竞得人办理水、电设施报装和工商、税务、消防等申报有关手续,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在租赁期内,竞得人须独立承担因宗地以及宗地上的物业而产生的全部税、费,责任等;
土地配套设施:
①淀边西地块南面已报置自来水总管,供地块竞得人用水,但需自行报装水表。
②地块南面配套一条Φ0.8米排污总管,竞得人按要求自行将排污管接入总管。
(3)竞得人不能以租赁土地的规划、报建、权属证书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4)租赁期间,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租赁土地时,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解除,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出租方须退还竞得人合同保证金,并按照竞得人当年使用土地的时间退回未使用部分的租金。
征地补偿款按以下约定处理:竞得人投资设备的搬迁费归竞得人,竞得人兴建的地上建筑物的补偿费由出租方和竞得人双方按比例分成,竞得人的占有比例为:建筑物的补偿费×合同剩余期限/合同期限,出租方占有比例为:建筑物的补偿费×合同已履行期限/合同期限,土地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归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补偿。
(5)租赁土地建设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完成设计、报建等相关手续并正式动工建设,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申请竣工验收。
(6)经营范围必须符合镇级以上(含镇)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执行,项目投资必须符合丹灶镇产业结构和环保标准。
(7)租赁土地的建设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编号:(南海区)西部规划局—规划条件(2016)168号】。(详见附件)
(8)竞得人须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贰元(小写612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租金价款等。
(9)竞得人必需服从规划建设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建筑,各宗地块之间相连部分必须各退让2米后才能实际建设,退让的部分作为通道留用地,不得私用。靠路边的建筑物阳台梁底离路面高度为5米以上。相连地块之间的消防分隔通道非同一人投得,不准超出建设控制线(含建筑物阳台)。上述建筑规定如果与规划建设部门、消防部门规定有冲突的必须以规划建设部门、消防部门规定为准。
5.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5.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2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6.报名和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
6.1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14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或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上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6.3竞价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和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7.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8.现场勘察:
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出租方不组织现场勘查,竞投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竞投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文件及出让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9.交易保证金
9.1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现金存款、汇款。
9.2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9.3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8年5月14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将交易保证金现金存、汇款或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9.4交易保证金退还:
(1)竞投人在确定竞得资格成为竞得人后,不按规定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逾期或拒绝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归出租方所有。成交的竞投人必须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凭《成交确认书》、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到出租方处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手续,不足部份用转账方式补缴齐。
(2)未成交的竞投人可以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到出租方处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出租方自办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0.接收资格文件时间:
2018年5月15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投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投现场指定位置。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0.1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参加竞投时须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
10.2自然人参加竞投时须提供:
(1)竞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竞投人证明书》原件。
10.3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竞投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参加竞投,不允许委托。
11.竞投地点: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12.接收资格文件截止及竞投时间:2018年5月15日15:00
13.处罚机制
13.1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1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伦先生 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上安村南约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28690828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