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1日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于下午发布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乾安县委组织部定点印刷服务机构公开招标公告4月11日
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乾安县委组织部定点印刷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乾安县委组织部定点印刷服务机构 项目编号:JLWL-[2018]-04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97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 地址:乾安县 联系方式:王立峰0438-82597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女士0431-885972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8]-0405 一、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委组织部定点印刷服务机构已由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D[20180403]-0003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乾安县委组织部定点印刷服务机构; 2.2服务地点:乾安县; 2.3采购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1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 3.5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业绩一项;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供应商需提供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在文件发售期内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04月11日至2018年0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及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在文件发售期内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近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7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 地址:乾安县 联系人:王立峰 联系电话:0438-82597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431-88597299 2018年04月1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3.2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3.3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3.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3.5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业绩一项;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8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10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1供应商需提供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在文件发售期内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1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04月11日至2018年0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持营 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及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在文件发售期内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近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委组织部定点印刷服务机构已由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D[20180403]-0003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来源:吉林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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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乾安 招标 资格 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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