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化肥沟养护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潍坊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化肥沟养护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ZFCG-JK-2018-005 三、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划分 | 项目内容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施工 | 本项目内容为化肥沟(玄武街-大圩河)绿化养护、暗渠、管涵清理及维护、河道清淤及维护、砂石路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0万 |
四、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4月12日09时00分至2018年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 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进行注册,办理诚信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获取采购文件。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 (4)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供应商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然后点击“生成子账号”。(保证金子账号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生成后请务必牢记,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5)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供应商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采购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获取采购文件:请已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的供应商于2018年4月12日09时00分至2018年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元。 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4日14时00分至2018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地 址: 民主街10066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6-8060968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铭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与富亭街交叉口金辉华府南门 联系人:姜小娜 联系方式:0536-7267892转801 、15953629030 八、其他: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投标单位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潍坊”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对列入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若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潍坊市信用办推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在规定的时限内禁止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与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发 布 人:潍坊铭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