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第二次)民法院财务内审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4月12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财务内审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财务内审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ETDZZC2018-038#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一个分包,预算资金12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组建审计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组员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会计师资格;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5、认可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约定。 五、供应商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6日,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审计组人员中级(含)以上会计师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四)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8年4月23日14时00分。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25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60878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B楼328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50995
来源: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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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东营 谈判 中标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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