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2日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于下午发布示范校无人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12日
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示范校无人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示范校无人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XQHF-CG-18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189431189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 联系方式:李海龙,189431189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肇朔,0431-8566184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362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范围:无人机购置(详见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诉货物及服务要求的相关能力,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经营许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3623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持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30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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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学院 招标 设备 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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