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财政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项[2018]目(GXZC2018-J1-15337-NNHD)竞争性谈判公告4月12日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财政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04080150)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财政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J1-15337-NNHD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西财政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项目1项【移动终端管理平台1套、统一身份认证系统1套、信息单向导入系统(单向光闸)2台、政务信息整合1 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107.25万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8年4月1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 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 室。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21000元整(须足额交纳)竞标人应于2018年4月16日17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4月17日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7日9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十一、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联系人: 李 楠 ;联系电话:0771-5307301;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谢雅丽;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513室)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29(522室)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十二、采购信息咨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4月11日
来源:广西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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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招标 广西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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