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3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上午发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叫号系统、监控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13日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叫号系统、监控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叫号系统、监控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BW2018-0409(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443100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 罗女士 0431-85542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1314431001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W2018-0409(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叫号系统、监控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GXZCWT2018-003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叫号系统、监控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分包:第一包:叫号系统,采购预算35万元, 第二包:监控设备,采购预算33万元, 第三包: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预算17.34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供货地点:高新区创业园22号楼(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叫号系统、监控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5年、2016年、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四)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4提供截止到2018年4月13日止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431-85542565 监 督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01906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14431001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5年、2016年、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四)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4提供截止到2018年4月13日止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吉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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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长春 招标 资格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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