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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16日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咸丰县清坪镇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4月16日
咸丰县清坪镇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丰县清坪镇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已由咸发改审批【2017】2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250.57㎡。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建设内容:新建院民楼1栋(3层),建筑面积3250㎡,新增养老床位100张;配置设备包1个;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供电及照明、消防及喷淋、弱电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线电视、空调通风、电梯等公用工程等附属工程。 2.2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190480.99元。 2.3建设地点: 咸丰县清坪镇。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建筑工程)、材料员、施工员(建筑工程)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5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将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本人亲自签署的标后履约承诺书(见附件1)带到开标现场进行审查;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中第六条: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外省企业需要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网址:http://59.175.169.110/web/QyManage/QyList.aspx?qylx=8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09/t20150922_225010.html)中自行下载。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 4月 16 日 14 时30 分至 2018 年 4 月22 日 17时 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咸丰分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4.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交纳,在开标前提交,交纳时必须以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能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以及个人、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形式交纳。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达时间以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出具的到账证明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开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咸丰县支行 账 号:42001726508053006283-100366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贰仟圆整(¥:82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5 月 7 日上午9 时 00 分, 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zbcg/index.jhtml)、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话:1597169345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8年4月16 日
来源:湖北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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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建筑 电子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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