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关于阳平污水处理厂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2018]公告4月17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阳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阳平污水处理厂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阳平污水处理厂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HC(2018)-BJHC-17CG 三、采购项目预算:32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阳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录堂 联系方式:0917-6662347 五、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庆路供电东区67号CLASS小区2单元2702室 联系方式:0917-3900531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数量及用途: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的相关内容);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由企业出具的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4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67号CLASS小区2单元2702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前 2、谈判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14时30分整 3、谈判地点: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67号CLASS小区2单元2702室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917-390053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7日
来源:陕西阳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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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实验室 资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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