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0日县交通局于下午发布海兴县交通运输局车辆采购二次招标公告4月20日 |
| 时间:2018-04-20 11: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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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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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县交通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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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0日县交通局于下午发布海兴县交通运输局车辆采购二次招标公告4月20日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海兴县交通运输局车辆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33480020037 项目联系人:王金梅 项目联系电话:0317-5817110 采购人:县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618916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5817110 预算金额:12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5月1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4-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行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合法经营范围及能力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本工程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备注:备注: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于投标时递交。
来源:河北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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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设备 资格 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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