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新浦镇垃圾中转站的委托,就慈溪市新浦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堆放场整理及大宗垃圾清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编号:浙天成招【2018】第36号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新浦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堆放场整理及大宗垃圾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段 | 服务内容 | 技术要求 | 预算价 | 一 | 新浦镇垃圾堆放场整理及大宗垃圾清理服务 | 新浦镇垃圾堆放场整理及大宗垃圾清理服务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方考核合格,报慈溪市新浦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 年度预算价约99.8万元,具体单价预算参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崇公路271号君得利大厦二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日期: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5月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 9时30分止。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12000元; 2、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 3、收款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招行杭州市凤起支行 5、银行帐号:571906014410402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14时前交纳并到帐。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新浦镇垃圾中转站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4-6357388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浒山街道浒崇公路271号君得利大厦二楼 联 系 人:孙清清、王锗、马银龙 联系电话/传真:0574-58976335 监管单位:慈溪市新浦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十一、其他事项:各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