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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23日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于上午发布海原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和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4月23日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原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和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海原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和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LZB-2018-(采)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彦宝 项目联系电话:15121890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海原县 联系方式:杨彦宝 15121890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菲菲 18109599859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原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和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海原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和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招标事宜,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原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和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HLZB-2018-(采)009 三、采购项目及概况: 1、招标内容: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和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具体规格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整个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原件) 3、投标人必须持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要求证书允许持证人在全国范围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证书须通过年检(不需年检的除外);(原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天时间查询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上午08:30至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开标现场以新平台网上打印入账明细表匹配成功为准,匹配失败或匹配明细表未列单位为无效投标。 注: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拨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中卫市沙坡头区国税局行政楼1楼102室,电话15226251468。 采购预算:50万元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http://www.zwsggzy.cn/);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采购单位: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杨彦宝 联系电话:15121890006 十一、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联 系 人:施菲菲 联系电话:0951-5676569、18109599859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原件)3、投标人必须持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要求证书允许持证人在全国范围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证书须通过年检(不需年检的除外);(原件)4、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天时间查询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8:00 至 2018年04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卫市)(http://www.nxggzyjy.org)进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http://www.nxggzyjy.org)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宁夏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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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卫 招标 资格 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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