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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24日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道201线宁海新桥江东安置区4#、5#楼消防应急设备采购与安装公开招标公告4月24日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兴路二期沙坂龙渡安置区、华中安置区、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荔涵段)下江头安置区、省道201线宁海新桥江东安置区4#、5#楼消防应急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莆兴路二期沙坂龙渡安置区、华中安置区、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荔涵段)下江头安置区、省道201线宁海新桥江东安置区4#、5#楼消防应急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PZSG18030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4-26318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联系方式:金先生/18950701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0594-263183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莆兴路二期沙坂龙渡安置区、华中安置区、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荔涵段)下江头安置区、省道201线宁海新桥江东安置区4#、5#楼消防应急设备采购与安装,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请提供如下: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8:00 至 2018年05月15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329。 2)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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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宁海 莆田 木兰 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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